活動辦法
一、主辦單位
旭電馳科研股份有限公司(U-POWER)。
二、活動期間
2025 年 12 月 01 日 00:00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3:59。
充電紀錄之「起充時間」與「結束時間」皆須落在活動期間內,以 U-POWER 後台系統時間為準。
三、指定站點
臺北北投立德站、新北汐止大同站、新北三重三和站、新北新莊復興站、新北淡水新市鎮站、桃園龍潭高原站、桃園龜山文桃站、新竹竹北文山站、臺中北屯中平站、臺中西屯安和站、臺南永康永安站、高雄岡山中正堂站
四、參加資格
- 需為 U-POWER 會員:已完成手機號碼與 Email 雙重認證,並成功綁定信用卡。如資料未完成或不齊全,視為放棄參加資格。
- 需使用 U-POWER App 或 AutoCharge(免掃碼自動充電)啟動充電。
- 單筆發票金額須達 NT$200(含)以上,方符合計算門檻。
- VOLVO、Mercedes-Benz 車廠折扣優惠用戶:折扣後之實際支付金額須滿 NT$200(含)以上。
- 下列情況不具回饋資格:
- 未使用 U-POWER App 之用戶(例:以 LEXUS / LUXGEN / TOYOTA App 啟用充電者)
- 享有免費充電方案之用戶
- 使用充電卡之用戶
- 使用 U-POINT 點數折抵之電量
- 於 2026 年 1 月 10 日 23:59 前,未將帳戶內「所有舊制 U-POINT」完成轉換新制者,恕不發放本活動回饋點數
五、活動內容與回饋機制
- 活動期間於指定站點充電,單筆發票金額滿 NT$200(含)以上之金額可累積計算。
- 累積消費總額可獲 15% U-POINT(新制)點數回饋,並以四捨五入至整數位。
- 回饋計算示例:
- 12 月 12 日 (五) 下午 2 點,於新北新莊復興站充 30 度電,發票金額 207 元(每度電 6.9 元)
- 12 月 12 日 (五) 下午 5 點,於臺中西屯安和站充 15 度電,發票金額 203 元(每度電 13.5 元)
- 12 月 13 日 (六) 早上 9 點,於高雄岡山中正堂站充 30 度電,發票金額 255 元(每度電 8.5 元)
六、U-POINT 使用規則
- 本活動所贈點數為「新制 U-POINT」,每 1 點可折抵新臺幣 1 元。若點數不足折抵當次充電費用,系統將自動以信用卡支付剩餘金額。
- 適用範圍:全台 U-POWER 超高速充電站與 U-POWER FRIENDs 漫遊夥伴站點。
- 單次充電僅能使用新制或舊制 U-POINT 其中一種折抵,兩者無法同時使用。並採 「到期先出」 原則,優先扣除即將到期之點數;如到期日相同時,優先扣除點數較少者。
- 舊制 U-POINT 轉換相關規範:
- 若帳戶內仍有舊制 U-POINT 未完成轉換,建議於參與活動前先完成轉換。
- 最晚須於 2026 年 1 月 10 日 23:59 前完成全部舊制 U-POINT 轉換作業。
- 舊制轉換新制教學請見: https://pse.is/8dyut5
- 若因未於期限內轉換,致使無法領取本活動之回饋點數,將視為已理解並同意相關系統規則,恕不補發、補償或更正。
- 活動贈送之 U-POINT 使用期限為 30 日,期限屆滿未使用將自動歸零,恕不補發。請至 App「會員中心」> 「點數記錄」查詢。
- 更多 U-POINT 使用方式,請見:www.u-power.com.tw/qa/point.html
七、點數發放時間
本活動回饋點數將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 自動匯入符合資格會員之帳戶。
若會員於 2026 年 1 月 10 日 23:59 前仍未完成舊制 U-POINT 全部轉換,將不予發放回饋點數。
八、其他注意事項
- 活動贈送之 U-POINT 為贈品性質,使用後不另開立收據或發票。
- 因天災、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致活動延遲、變更或終止時,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或取消並免除相關責任。
- U-POWER 保留修改、調整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並對本活動相關事宜保有最終解釋與裁決權。
